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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期限的规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制定了刑法来处罚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分子,那么刑事案件侦查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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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刑事案件侦查期限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立案侦查。

  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

  (一)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四)逮捕: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三、刑事案件必须公诉吗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王平聚律师团队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案件侦查期限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是上级公安机关通知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立案,并对案件进行侦查。若您还遇到其它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