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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1女为寻刺激开着宝马偷西瓜,盗窃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2男1女为寻刺激,就开着宝马去偷西瓜。盗窃他人财物的处罚为。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而其立案标准是,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就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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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男1女为寻刺激开着宝马偷西瓜

  近日,山东临沂姚某大棚内的西瓜被偷,约损失2000元。民警查看监控,将开着白色宝马车偷瓜的2男1女抓获。据交代,他们是为寻求刺激趁夜开车偷西瓜。

  二、盗窃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盗窃他人财物的,应这样进行处罚:

  1.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存在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存在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一般可以立案,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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