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超市里偷了一盒榴莲后,躲在厕所里吃完。超市偷东西一般是根据具体盗窃物的价值确定的,若不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接受相应的治安处罚。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1000元。
一、女子在超市偷一盒榴莲躲厕所吃完
近日,广东揭阳一女子在超市厕所内三分钟偷吃完一盒榴莲。27日,超市回应称,清洁工在厕所发现榴莲盒子和果核,于是调取监控。
二、超市偷东西怎么处罚
在超市偷东西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定罪处罚。
具体的量刑标准为:
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为一千元。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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