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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合同诈骗罪,企业家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

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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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自网络,侵删)

01 恢复自由身之后,年近6旬的他来不及叹息

民事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并非清晰可辩,然而当民事纠纷被解读成刑事诈骗之后,对当事人而言无异于一场悲剧。涉嫌合同诈骗罪,哪怕最终被判无罪的,其中因卷入刑事诉讼程序不得不面临的各种变故和损失,仍是企业家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2019年最后一天,当高某拿到再审法院作出的自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决书,恢复自由身时,年近6旬的高某已经被羁押了4年半。来不及沉浸在自己的遭遇中哀叹,高某迅速联系了律师,着手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同时清点,整理自己被关押前所操作项目是否仍有回旋余地。然而,在高某入狱的这几年,公司已经倒闭,涉及千户员工已经遣散,损失以千万计。

02 犹豫之后,他选择了接受招商局领导递来的橄榄枝

时针得拨回6年前:那个时候,高某是当地知名的企业家,享受着人生中的高光时刻:自己作为县领导的座上宾,正被县里招商引资的负责人各种优惠政策包围,极力说服他参与县里一个重点项目的投资。其中优惠政策之一,就是承诺给与企业融资70%共3000万。也正是这一个承诺,在日后几乎把高某拉进了合同诈骗罪的泥沼中。

当时的高某手里有个旧城区商业街改造项目,同时正在组建一个中药种植产业群,都是需要资金投入的阶段。考虑到招商局领导予以融资70%的优惠政策,县领导的殷勤期待,高某思虑再三,决定投资县里的重点项目。

03 融资困境之下,他把目光投向了民间借贷

风云突变,意外总比明天更早来临。在项目基建开展了以后,当地政府承诺的3000万融资迟迟到不了位。同时,他自己的两个项目也需要大量资金。资金压力之下,县里重点工程的工期、进度和质量却不能打折扣。高某支付工程款的困难被推向了无法承受的地步。原本,他准备自己想法贷款,可2008年遭遇世界经济危机,哪里的资金都不好找。无奈,他把目光转向民间融资,300万的借款悉数用于县里重点项目,并为项目配备了奥迪公务用车。可是到了还款期,高某无法还款,借款人便以借款合同纠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而县工程的欠薪工人以讨要工程款为由上访,并最终报案。当地官方面对维稳压力,处理措施逐步升级,最终民事纠纷演变成了刑事案件。

04 他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带走,经过一审,二审,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高某在项目工地上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带走了。经过审理,法院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的事实,认为高某明知自己无履约能力,骗取他人财物300万元用于自身个人消费,还买了奥迪车供自己使用,构成合同诈骗罪。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仅要追缴300万“赃款”,还要罚款20万,并没收那辆二手奥迪车。

案件经过二审,被维持原判。高某坚信自己无罪,在家人和律师的支持下,继续申诉之路。

05 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诉之后迎来再审,他终获无罪释放

不幸中的幸运,高某迎来了柳暗花明的时刻,经过再审,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在辩护工作中逐一抽丝剥茧,用详实的事件细节证据、借款用途的单证、搜集多名证人的证言,将民间借贷与合同诈骗之间模糊的界限一一厘清,论证还原了在各方经济利益纠缠博弈背景中,高某的行为本质上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事件,并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了高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再审判决。

06 是结束,更是重新开始

恢复自由之后,高某恢复了之前早起的习惯,他每日投身街巷中穿行观察,急于了解身处狱中的几年,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他每天阅读大量的报刊,新闻,关注网络事件,探寻商业世界中的新格局新风向;他联系朋友们见面,不是倾述蒙冤入狱的悲愤,自身遭受到的不公,更多的,是和朋友们了解探讨未来可行的方向;他想把失去了的,无论是为了曾经跟随自己的员工,抑或是为了内心始终不曾磨灭的壮志,他希望全部重新找回来….(完)

                               (内容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配合。)